为了破除“唯分数论”,推动拔尖学生的高质量培养,学院拟在课程评价中全面推广赋分制。学院将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定位和课程教学目标设计合理的考核与评价方法,着力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项目申报范围
本次课程赋分制评价改革项目以课程群形式进行申报。课程群中的课程为弘深学院课程,项目负责人来自各相关学院,原则上应为弘深学院拔尖计划和强基计划专兼职教师或者相关课程的课程负责人。课程赋分制评价改革周期原则上为一年。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结合课程特点设计考核方法和评价机制。
2、将赋分制融入课程学业成绩的评价,并给出合理性分析。
3、给出详细的赋分计算方法,并参与类似课程的推广指导工作。
三、资助数量与标准
本次拟支持10个课程评价改革项目,每个项目给予3万元资助,项目以“课程群”(4-5个课程)或者微课程群(2-3个课程)的形式出现,优先支持强基计划专业和拔尖计划专业的核心课程,费用划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四、项目管理
项目负责人对申报内容全面负责,按照申报内容,组织并带领团队完成项目立项、研究、验收等工作。弘深学院对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对研究计划、主要参与人员等做变更的,需由申报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报弘深学院备案。
项目团队需向弘深学院提交《重庆大学弘深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表》(附件2),并参加由弘深学院组织的验收工作。结题验收按照学校本科教学管理相关办法执行。放弃或未按要求结题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弘深学院相关项目。
五、项目申报流程
1.弘深学院通过官网发布课程赋分制评价改革项目申报通知,申报人提交《重庆大学弘深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1)。申报内容须做到论证充分,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经费预算合理,具备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2.弘深学院根据申报内容,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内容进行评审,提出立项意见。
六、申报时间与联系人
负责人填写《重庆大学弘深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于2025年10月21日18时前将纸质版提交至弘深学院203办公室,同步发送电子版至邮箱490517428@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联系人:赖老师,联系电话:13980020113。
附件1:重庆大学弘深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附件2:重庆大学弘深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表
重庆大学弘深学院
2025年9月30日